香港電訊局日前作出表示,不會就真人促銷電話立法管制。原因是當局去年做過調查,只有不到5成的受訪者認為需要立法,4成2受訪者對是否立法沒意見。該局決定只會要求4個經常使用這手法的行業(包括金融,電訊,保險和電話中心)制定和遵守業務守則,減少對市民的滋擾。
據說調查只訪問了1千多名市民。我不清楚政府政策的訂定是否一向如此推行,但千多人便決定7百萬人的生活,好像並不合理。我問過身邊的朋友和親人,全都支持立法管制。我嘗試到電訊局的網業尋找該調查是如何進行,問題是如何設定。但找不到答案。
政府在2007年施行"非應邀電子信息條例",限制發佈預先錄制的促銷電話,但人對人的就不包括在內。其實我認為兩者同樣的討厭。我想大家都會遇上過同類情況。無論早午晚,正在工作,開會,看電影,吃飯,行街,都會收到這些促銷電話。由真人來電,並不會減輕當中的滋擾程度。
收到這類促銷電話,人若是稍一心軟,對方便會死纏爛打,不肯放手。最好應付的方法是立刻拒絕對方,然後收線。電話號碼是每人的私人資料,無緣無故被人拿去作商業用途已是不該。對方任意來電,就像是有人無端端按你家的門鈴售賣東西,絕對是一種搔擾。政府對一切視若無睹,任由商人胡來,實在不合道理。
應該要管的不去管,不應該管的反過來"搞搞震",這個政府就是如此,實在是讓人看了便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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