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1, 2011

外傭居港權的答與問

政府和保皇黨議員就外傭居港權打官司一事接連發佈不真實和沒有根據的資料,除了達到恐嚇和愚弄香港人,分化社會外,抹黑和打擊泛民政黨是路人皆見的目的。不少學者和泛民人仕近日已經就種種指責提出反駁。我嘗試歸納各方理據,加上自己的理解,寫下這個"外傭居港權答與問"一文。作為個人記錄又好,給大家資料又好。如有錯漏,歡迎指正。


問:這次菲傭勝訴就會有大量菲律賓人來港?
答:錯!若果勝訢只代表她們就成為香港永久居民可以向香港政府提出申請,是否批准是另一回事。


問:可以提出申請,不就代表外傭一定可以來港?
答:錯!入境條例對成為香港永久居民有嚴格要求。


問:外傭不是在港住滿7年就可以自動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答:錯!申請要經過入境處審批,當中除了居港7年外還有其他,包括對方在香港是否有慣常居所,其主要家庭成員是否在港,是否有合理收入去維持自己和其家人生活,有否納稅等等。單單是"是否有合理收入去維持自己和其家人生活"一項,我不相信有很多外傭可以合乎資格。


問:不是說會有幾十萬菲律賓人湧來香港嗎?
答:錯!這只是政府和保皇黨等人十分粗疏和誇張失實的推測。他們以現有大約十多萬在港菲傭合乎居港7年這單一項資格,對入境條例其他要求完全視而不見,假設她們全部來港。再假設每人有3名親人,同樣全部來港。但假設理由完全欠缺。數字可信程度十分之低。


問:外傭可領取最低工資,薪金一下跳升幾倍怎算?
答:錯!法例訂明最低工資對居於住戶的家庭傭工並不合式。


問:主動要求人大釋法不就可以立刻解釋問題?
答:錯! 香港政府就這個問題絕對有能力作出妥善處理。要求人大釋法打擊香港司法制度,令人對制度失去信心,長遠對香港發展做成嚴重和不可彌補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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