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8, 2014

致堅守法律的良好市民

近日我見得最多的人除了反佔領義士,另外就是一班很熱血很有理想,堅守法律(口說)的良好市民。一講到佔中,他們都是大大聲並異口同聲地說: 佔中違法,應該將參與者通通拘捕。說時慷慨激昂,正氣凜然,叫自己愧於相駁。的而且確,細個時候阿爸阿媽不是都教導我們做人千萬千萬要奉公守法?當然,人愈大愈知道那不是事實的全部。


我不知道這些堅守法律的市民有沒有揸車。有的話有沒有試過超速,然後比差佬捉到。事發時,他們的反應會是,A)阿Sir,唔好意思,我抵死我下流我賤格竟然超速開快車,你抄我車牌做法絕對正確,然後便乖乖地雙手將車牌奉上。還是B) 阿蛇,比次機會我啦。唔覺意一時開快左小小啫,下次一定唔會。

死我都唔信A會發生,一定選B。

佔領運動誠然是違法,但每天我們都生活在或大或少的這類事情中。某個星期日我去銅鑼灣的Apple Store查詢iPhone 6的出機情況,店員說沒貨,也不知甚麼時候會番貨。正當我滿是失望行出啓超道,卻見到大量普通話人在售賣iPhone 6。他們佔據了整條街,十分誇張。我氣憤地返回Apple Store問店員怎可以容忍出現如此情況,對方回答指已經通知了差人、海關、和食環署,但都沒有人來執法。我只能敗然而退,心諗而家大陸人真係大X晒?

除此以外,每次回家的路上我會經過幾座舊式大樓。樓上住戶冷氣機總是在滴水,幾乎每次都要左閃右避才能經過。過了多年也是如此。在上環上班時,那些海味店會把一盤盤的貨放在行人路曬太陽做成不便,也不見有執法人員理會。若果住在新界的村屋,據說他們的變形程度比起變形金剛更厲害,而我清楚記得當年還是發展局長的林鄭月娥明明說過絕不容許僭建存在。

儘管佔中規模和以上的不同,但我們就是如此每天都生活在"違法"的世界中。所以當我見到有位議員的海報說"佔中違法,切勿以身試法",或者有人說"犯法就拉",我會十分慶幸原來社會裡還有如此正義的人。不過現實運作並不如此。政府當然可以理直氣壯將所有參與佔中的人通通拿下。可以再去施放催淚彈,使用胡椒噴霧、警棍,甚至子彈,出動解放軍、坦克車來對付示威者。不過固中問題是仍然沒有得到解決。塵歸塵、土歸土、政治歸政治。政府可能能夠暫時嚇怕一些人,但是就像電影"The Hunger Game"情節一樣,人民最終仍是會再次起來作出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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