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17, 2007

給李國章的一封信

李國章先生,

今天讀明報頭版,知道你發了律師信給陸鴻基先生,指他在「教院風波」中沒盡力澄清施壓「高官」身分,並要求他向你道歉。看後我心中不禁有話不吐不快。

一向從電視和報紙中的報導,你給我的印象是對人態度傲漫,目中無人,一幅公子哥兒性情,從來永遠只有你才是對的,別人一定是錯。而從你發律師信給陸鴻基一事中,更令我感到你愛以大壓小,以錢壓人有窒礙別人言論之嫌。

就 「教院風波」事件,曾蔭權政府已委派了獨立委員會作出調查,並會在四個月內交出報告。到時候事件的來龍去脈相信應該可以弄清楚,委員會報告自然亦會如實報 導,而公眾自然會得知你在事件中的角色。若李生你是真的「清白」,公眾自然明白。所以,我實在看不到你在獨立委員會剛成立第二天便發律師信的理由。你這樣 做只會令我覺得你是理虧心虛,所以想用不沉常的手法去打壓陸先生。正如明報社評所說,「高官動輒興訟難免予人壓制言論自由的印象。正確的做法是澄清和反駁。此舉既可顯示政府高層接納不同意見的胸襟,亦可樹立尊重言論自由的大道。」李先生你雖然為官時間不長,但難道這樣顯淺的道理也不明白嗎?

作為一個手握權力的官員,我認為你這樣處理事情是非常不恰當。當然,以你給人感覺一向獨行獨斷的性格,你一定認為自己沒錯。或許你一向在家族中能橫行無忌,受人寵()愛。但我希望你明白現在你是服務著香港市民,而我作為其中一份子是十分不滿意你的表現。

一名香港市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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