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13, 2013

既有程序還是常識重要?

我覺得香港人愈來愈沒有常識。特區官員猶其是,普通人也有不少。


早幾天新聞報導一名小五女孩在就讀的教會學校墮樓。她被發現時重傷昏迷,送院後最終不治。女孩墮樓原因未明有待警方調查,不過學校方面的處理手法卻很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報章消息說事發後校方有老師嘗試為女孩施展急救,然後按照"既定程序"打電話給聖約翰救傷隊求救而並非999。救傷隊扺達後認為事態嚴重,將女孩送往瑪嘉烈醫院,可惜還是救不了女孩。

一般人若是遇上相同狀況,我相信即時的反應會是打999而不是電召聖約翰救傷隊。無論經驗和人手消防救傷隊應該比後者優勝。另外要找聖約翰救傷隊的電話也要花點功夫和時間,不及999方便。

校方的解釋是因為以為女孩只是暈倒,所以按照教育局發出的既定程序辦事。但是有學生向記者說現場有大攤血漬。事發時又傳來巨響。無論如何看女孩也不會只是暈倒如此簡單。實在不明白當場的老師和校方面對如此嚴重狀況為什麼會有"暈倒"的判斷。而就算教育局真的有如此的一份指引,是否就是牢不可破不能違反,不能以常識辦事?按照既定程序做事固然某程度上能夠讓當事人免受責備,但到底按照既定程序緊要,還是拯救一條人命緊要?

當一般人以為當教師的會更有常識,教會學校職員更有愛心,事實卻不一定如此,可能只是大家一相情願。他們可能只為了保障一份工。而在這一件事上,我認為常識大有可能比既定程序更有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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