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3, 2013

說小凱晴案

十一月底發生了半歲女嬰小凱晴懷疑在街上被拐走失蹤的消息,網上網下不少熱心人都紛紛幫忙尋人,全城齊心合力捉拿身穿黑衣的拐子婆。各家長也顯得人心惶惶,恐怕自己的孩子也會遇上相同不測。事隔十天,事件卻出現了峰迴路轉的發展。



原來一切只是小凱晴母親虛構出來。其實小凱晴月中時在家中"意外"死亡。其母不知道如何處理,剛巧讀到有拐子佬拐帶兒童的消息,於是將計就計編作故事。至於女嬰的屍體,據其母說已經將它當作廢物丟進了垃圾桶。相信現在正置身在垃圾堆田區某一個角落。

我先不去考究小凱晴是否真的如其母親所說的意外死亡,還是另有內情。一切就依靠香港警方去作調查找出真相。這類和政治無關的案件相信他們是仍然能夠秉公處理,不會像對待某社運人仕沒有搶槍說成是搶槍。我倒是對這位母親將女嬰屍體當作垃圾丟入垃圾桶的處理手法想說幾句。

如果我家中飼養的貓兒死去,我是也絕不會將牠們當作垃圾丟入垃圾桶便算,而是會好好將屍體火化處理。當中原因是牠們和自己曾經一起生活了一段日子,彼此建立了一份感情。這是我對牠們的一分尊重。

女嬰自然和貓兒完全不同,當中涉及的感情我以爲只會更加濃厚才對。雖然小凱晴只有半歲,但她卻在其母親體內生存了10個月(正常來說),彼此是名乎其實的血肉互連。試問一個和自己關係如此親密的人,死去了又怎可以將其屍體隨意丟進垃圾桶,讓它和菜喳丶果皮丶塵埃和其他垃圾一起共存? 這樣做會否太過冷血無情? 就算佛家說身體只是一具臭皮囊,我也做不到此豁達。那可能是我道行未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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