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11, 2010

尋釁滋事

讀中國新聞,很多時候會看到很多令自己莫名其妙的東西。譬如說一般正常人會以為”顛覆國家政權罪”涉及非常嚴重的行為,但原來寫一些文章發表一些普世價值的意見也會觸犯這條法例。另一個是”尋釁滋事罪”。滋事不難明白。但尋釁是甚麼意思?我只能嘆一句自己中文底子不好。不知道香港政府日後在本地學校推行的國民教育課程,在歌頌國家美好一面之時也會為學生提供解釋。

今天中國法院就以尋釁滋事罪檢控在內地有”結石寶寶之父”稱號的趙連海,判監兩年半。甚麼是結石寶寶呢?香港人比較善忘,可能都不記起了。那是兩年前內地各處有一些小孩,喝了有毒奶粉令腎臟生出腎石,嚴重影響健康,有的甚至死亡,卻又得不到合理的賠償。趙連海於是四出奔動為受害小孩呼冤(包括他自己的孩子),因而獲得這稱號。

說回尋釁滋事吧!根據法院提出的控罪內容,趙連海是因為1) 在路邊接受傳媒採訪時引起十多人圍觀,2) 組織十多名結石寶寶家長在毒奶粉事件一周年舉行活動,3) 在河北法院審理毒奶粉案時在庭外展示標語抗議,以及4) 協助一名曾被性侵犯的女子組織活動而被控以該罪。

噢!原來尋釁滋事就是在內地就算你受到不當的傷害,不準對外發聲,不可以張揚,不可以say no,甚至找來同樣受到傷害的人一起訴苦也不能夠。見到不公平的事更加不要呈英雄出手幫忙。遇上問題時最穩妥和安全的方法就是沉默,把一切不滿跟眼淚與鮮血吞下肚去,因為稍為作出批評或伸冤都有機會被政府控以重罪,傷害比原來所受到的痛楚更甚。

我想中國實在很難不成為世界上最”和諧”的地方。不過,這難道就是總理溫家寶早前向外國媒體所說的所謂充滿幸福,正義,和叫人民放心生活的社會?當今天中國(經濟)強大了,世界各國領袖都忙著往天朝去叩頭抽油水。利字當頭,大家對不義的事都隻眼開隻眼閉,不敢說一句話。日後所有甚麼人權/ 自由/ 民主等等的定義,都要依據中國國情的最update版本來作準。中國價值觀凌駕普世價值,這實在是多麼令中國人民值得驕傲,自豪和興奮的消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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