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15, 2012

拉布


世界上有不同類形的”拉布” 。早前我在一個電視台的飲食節目中見到主持人介紹在廣州某食店找到的”拉布腸粉”,皮薄餡靚,比一般在香港茶樓吃到的好像美味得多。”拉布拉多犬”是一種很多人喜歡飼養的中型犬隻,個性溫和丶善良丶友善和聰明,屬於人見人愛,車見車載。至於香港立法會有議員在議會進行拉布戰,是好事還是壞事,就要視乎你是屬於那一個政治派別。


人民力量成員黃毓民及陳偉業,和社民連的梁國雄對政府提出的”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提出了千多項修訂,進行拉布戰,目的就是希望以三人微薄的力量阻止草案通過。政府因為早前有議員辭職再參加補選,進行變相公投,所以提出該草案,並說這是得到廣大市民支持。條例剝奪市民投票權利,無論如何包裝也屬於惡法。而若政府若真的重視民意,為何表現如此害怕可以彰顯民意的公投? 為何不立刻去廢除工能組別,讓不少獲得民意支持的議案,不會因為少數工能組別議員因為本身利益反對而不獲通過? 政府的話是完全自相矛盾的。
建制派議員責罵”拉布三子”搞搞震不務正業,又浪費公帑。拉布不是甚麽新鮮事,在外國不少民主議會內固然有之,就是在香港首個進行拉布和令議會流會的政治團體就是今天罵人的民建聯。他們拉布就是正確恰當,別人拉布郤是錯誤和不公義,這是怎麽樣的道理? 說到浪費金錢,那些經常不出席議會,或全年甚少甚至沒有發言,又或只懂舉手支持政府的議員,不是在白拿人工,更加應該受到責罵嗎? 還有在建制派議員護航下即將再次被擴大到五司十四局的政治團隊,難道就是物有所值?
其實要阻止議員拉布不難,方法就是政府立刻撤除草案給立法會審議就好了。草案毫無迫切性,完全沒有必要在本屆立法會期內表決,而可以先去審議其他和民生更密切的議案。政府手操決定權,不好好安排偏要強而為之。另一面持控制了議會投票結果去推出惡法。誰人是一切事情的罪魁禍首,十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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