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24, 2012

香港不能出產Andy Warhol


近日在網上網下我都讀到一些零星關於”網絡23條”來臨的討論,大家都顯得十分擔心。當年董建華政府由葉劉淑儀主導為基本法23條立法引來50萬人上街,因為大家都害怕言論自由被拑制。今次的”網絡23條”來臨,社會上的討論好像不多,不知是否大家對它不大理解。還是見怪不怪,已經成為一隻一隻溫水中的青蛙。


其實這是和我們息息相關。網絡23條是甚麽或有甚麼後果? 簡單來說,若果法例得到通過後,近期大受歡迎的電影”春嬌与志明”令人爆笑,由余文樂男扮女裝重唱昔日玉女歌手王馨平的成名作”別問我是誰”的一幕,將不會出現。港台節目”頭條新聞”大有可能不能再以現在方式製作。不會有盧海鵬和廖偉雄的"撻成一塊"。還有,之前行政長官選舉期間,由網民創作一個又一個的惡搞海報,無論創作者丶上傳者和轉發的人,將會犯上刑事罪行而有可能被判罰款和入獄。
以上說的都屬於二次創作。二次創作,簡單來說是指用已有的音樂丶影像丶或圖像作品等等,加以修改,達至搞笑或諷刺時弊的效果。荷里活”搞乜鬼....”系列電影是其中一個成功的例子。還有在國際享受負盛名的已故現代藝術家Andy Warhol,其作品據說不少也屬於二次創作。這在外國是十分普通和被大眾接受的事,普通人或政府都有參與。
特區政府即將要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修改現存的版權修例,當中一部份將二次創作列為刑事罪行。據說政府修例的目的是要針對大形的侵權行為。在外國也有相類似保護版權的法例,不過它們和香港最大不同的地方,是外國法例中會有保護”二次創作”的條款,而香港郤沒有這一頂。香港作為所謂國際都會郤跟國際做法背道而馳,十分奇怪。
新法例另一個近乎荒謬和怪異的地方,就是執法機關不需要接到版權擁有人投訴才行事,而是可以主動執法。這樣做無疑對創作行業加上限制,同時政治目的亦明顯不過。以往網絡上大量對官員和政府的”惡搞”極有可能將不再出現。因為大家都害怕稍一不慎便犯上刑法,一把無形的刀即將架在大家的頸上。下一個Andy Warhol也不會在香港誕生,因為這城沒有讓他發揮的空間和土壤。這要多謝曾蔭權和支持法案的"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

4 comments:

  1. 好多人以為二次創作唔關佢地事,其實畫一幅寫生照計可以係二次創作,影相都係,根本佢地咩都包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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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們通常是針不gut到肉就唔知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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