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12, 2012

自殺,請也顧及別人!


有中年女士因為感情問題前往東區富貴中產屋苑某大廈跳樓自殺。本來是一宗悲劇,最後悲劇卻是雙倍而上。女士從三十層樓一躍而下生命自然是救不了,最慘是當她墜地時擊倒剛巧路過的一名正在放假外出的外藉傭工,令對方傷重死亡,無辜地客死異鄉。一跳引來兩個家庭裡的人流下眼淚。


一個人為什麼要去尋死? 我不想去說教指甚麽”人生滿希望,前途由我創”等所謂鼓勵的說話。畢竟各人有各自的問題和煩惱,我們不是當事人,很難明白和了解對方的情況。不過,人們常常說死了事情就一了百了,我就覺得這個說法未必準確。尋死者以為一切可以脫身結束,其實很多時候尋只是將問題和悲傷留給家人。另外,一個人結束自己生命即是再無翻身機會,切底認輸。自殺絕對不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
自殺有很多種方式,可以燒炭丶可以割脈丶可以吃藥。跳樓應該屬於最”轟烈”的一類。試想想,身體和地面經過高速撞擊令肢體扭曲或是支離破碎,內臟和腦漿破裂四淺,場面是何其”壯觀”。不過,行為同時也會對其他人造成不便。”幸運”的若只是看到屍體的話,就算是成年人晚上睡覺時也會發上數晚惡夢,甚至引起食慾不振,或需要心理輔導。不幸的話就會像事件的外傭一樣無辜”陪死”。跳樓自殺是一個損人不利己的自毀方式。若果真的要選擇這個方式結束生命,可否找一些較偏遠小人出入的地方去進行?
又其實,當事人在高樓躍下前的一刻該需要鼓起無比勇氣才能行事。不過,既然有勇氣尋死,何不將動力轉化去面對問題? 那該是更好的選擇。有一說法指尋死的人其實是身不由己,因為在情緒低落時不少遊魂野鬼會去引誘人去作傻事。我沒有陰陽眼,不知道是否真的如此。但我想若果一個人常常可以保持心境開朗,應該可以活久一些該是沒有錯的。

2 comments:

  1. 很贊同先生的說話,可以轉載你這篇blog嗎?謝謝。

    ReplyDelete

LinkWithin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