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31, 2007

老人

前法官李伯儉夫婦被裁定騙取綜援金約十萬港元,法庭判處他們收監11個月。報紙做了一些訪問,大部人也覺得判罰公正,同時認為他們是咎由自取。有人更認為刑罰是太少了。

我當然同意人做錯了事一定需要受到處罰,但11個月的監禁對兩個年過80的老人家來說好像是重了一點,真不知他們能否抵受監倉內艱苦的生活。若因收監最後奪去這兩老人家的生命,這判罰又是否大家所希望發生?其實,這案件法庭若能酌情處理罰款了事,我覺得好像會比較好一點。

日上生話中我們對一些老人家的行為都或多或少都會抱有比較包容的心。例如在車站排隊上車,很多時會碰到一些上年紀的人打尖。他們這樣做絕對不該,但自己多數 都會對他們忍讓。這不是說我贊同他們的行為,但自己亦不忍叫老邁的老人家走回隊尾重頭排隊。雖則可能有些人會持老賣老,但很多時候自己心中還是同情心佔優 勢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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