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便是516香港立法會補選日。身為一個香港人,我實在有足夠的理由出來投票。一是一盡作為社會公民的一個責任。二是行使我所擁有的權利。最重要的是自己非常同意公社兩黨這次提出的題目,就是"盡快落實普選,取消公能組別"。所以我一定會去投票。而我認為任何支持這個題目的市民,不要找甚麼籍口,明天也應該出來去投票。
特首曾蔭權一直被傳媒追問會否投票,他也一直迴避問題,沒有答覆。不過心水清的人一早心知肚明:對中國政府唯命是從的他,能夠作出跟中央不同意見的膽量和氣節嗎?而果然是不出所料,政府昨夜臨近半夜時份鬼鬼祟祟的作出聲明,指特首和所有局長都不會為這次補選投票。曾蔭權說:考慮到今次補選的特殊性、背景和成因,作出今次的決定。
一個地區的首長和重要官員公然表態向人民和全世界表達不會去盡公民的責任,我想實在是開創先河,世界的number 1,不過是在壞的方面。一個擁有民主自由的地方,絕無可能發生這種事來。作這種呼籲的官員肯定是政治自殺,不被選民離棄才怪。不過香港沒有民主選舉,官員都要由一個獨裁封閉的政府任命。所以官員可以作出如此有違常理的行為來。
我想只要補選是合乎香港現行的法例,沒有理由不去投票。你要是不喜歡這次"搞事"的一眾議員,更加要出來投票,把票投給他們的對頭,趕他們出議會外。所以不投票是完全說不過去的。政府一邊搞選舉,一邊說人家浪費公帑,對選舉卻冷處理,不斷搞小動作,自己又帶頭不去投票,我認為那反而是更加浪費的行為。曾蔭權"有種"的話應該把補選定性為違法,不作選舉。但他又沒有勇氣這樣做,毫無領導者的氣慨。變成兩邊不到岸,表現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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