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25, 2010

靜宜鬥技安

先旨聲明,我這文的題目名稱和靈感是來自博客林忌的一篇文章"靜宜涉刑事恐嚇技安被捕"。我是認為他對近日發生的一件事情就當事人的形容貼切之極,並完全突顯其中的荒謬性質,所以也就照板主碗的拿來一用。

話說上星期六政府在立法會舉行了一個政改方案公眾聽證會,不少支持和反對政府方案的團體均有出席,而當中的反對者有很多都是非常年輕的青年人。我在電視裡看了一陣節目直播,覺得這班年輕人除了頭腦清晰條理分明外,從他們所代表的組織名字還看出很有創意。支持政府方案的一方,有久違了的呂志偉。此人去年因為在城市論壇中就64發表了一些出位言論而被人"注意",一舉成名。例如他說天安門只死了很少人不算屠城。又例如在毫無證據下誣衊柴玲組織民眾武裝起義等等。

聽證會完結後,有一位只有18歲的社民連女會員因不滿呂志偉關於64的言論,在立法會外等候對方,要求和他就事件對質。呂既然行得出來發表意見,本來就不該害怕跟人就事情辯論。可惜他如特首和建制派人士,面對民意和相反的聲音態度龜縮。呂竟然對一個小妹妹感到害怕,躲在立法會內不敢外出。後來他要求差人保護離開立法會。小妹妹沒有鬆懈,繼續在"九里"遠外向他呼叫"平反六四"口號。而據說警方在呂的要求下,最後向小妹妹提出了刑事恐嚇的檢控,並用上6,7名差人將她押解回警署錄取口供。

我認為事件中呂志偉和香港警方都十分荒謬。

首先,我是看不到呂志偉有甚麼理由認為自己人身安全有問題。小妹妹身型明顯地較他細小,沒有手持武器,沒有對他有所動作,事發地點又在註有保安的立法會,身為一個男人竟然說感到害怕要求警方保護,然後將小妹妹拘捕,實在不是一件光采和男子漢應有的行為。呂既然有心出來作政治活動,若是抵受不住小小的"熱度",顯得擔小怕事,我勸他還不如留在家中,跟姊姊妹妹玩洋娃娃好了。

我認為呂志偉是有心捉弄小妹妹居多,偏偏香港警方又跟他互相配合。警方用上"刑事恐嚇"和數名警員將小妹妹拘留,我認為實在是不合理的濫權事件。小妹妹只是高喊口號,表達意見罷了,那怎可能也構成刑事恐嚇?那樣每星期在城市論壇出現的對民主派議員叫囂的"維園阿伯",警方為什麼又不作相同的行動?若律政司真的提出起訴,我認為法庭都絕對不會判決小妹妹這樣的控罪,因為恐嚇的實際行動和犯罪意圖均完全欠缺。警方是在浪費警力,只為對社民連這種"出位"的行為進行打壓。而這次打壓的目的十分清析。小妹妹被捕後拉進警署等了3小時還沒有人跟她錄口供,目的就是要她感到害怕,以後不再這樣去作被政府視為"出位"的行為。但這樣會成功嗎?我認為靜宜是絕不會輕易放過技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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