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1, 2013

常理在香港失效

明報總編輯劉進圖在接受網台D100訪問解釋該報絕沒有扭曲社會人士嚴敏華媽媽說話時,呼籲讀者聽眾要憑"常理"就事情去作判斷。我認為他的說法是絕對正確的,尤其在欠缺任何證據去支持任何一方的時候。不過常理只適合用於一個正常文明的社會,而香港在回歸中國後一直在一條不公義和不文明之路往後走。常理在香港已經一步一步失效。


首先,嚴敏華一案就叫我看不到常理所有。嚴被控咬傷一名女警,在人證物證俱欠被判有罪。嚴本身沒有案底。有良好家庭背景。案件不屬嚴重罪行。但裁判官黃汝榮不准她保釋,令她在農曆新年間要獨自在獄中渡過。這是那樣的常理?

特首梁振英上任後民調顯示的民望長期不合格,反對他任特首的比率也大副多過支持一方。常理告訢我這樣一個領導者若不剖腹自盡,就應該立刻自動下台而去。但結果呢?

推行國民教育一事搞到天怒人怨,引來上十萬市民連天包圍政府總部抗議。主理官員吳克儉大部份時間龜縮起來不敢面對群眾,要由女上司擋架。常理下這樣一個能力欠奉又膽小如鼠之徒好應離場而去。偏偏他又可以繼續當其好官,完全沒有半分羞恥之心。

憑常理委任政府內重要職務應該要求對方有豐富相關經驗,否則難以執行職務。但沒有市區發展經驗的陳茂波被委派當發展局長(結果亦常常出羞)。沒有多少推廣多元文化和平等觀念,及為弱勢發聲的周一嶽又被指派當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常理下一個真正的普選特首選舉不應有預設條件或篩選過程。偏偏城中不少有頭面的人在中共官員發出"愛國愛港"言論後紛紛跳出來說篩選沒有問題。民選出來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更指鹿為馬說外國選舉也有篩選。

近日港台有員工表態指受到上級重大政治壓力,編輯自主大受打擊,而問題來源來自廣播處長鄧忍光。有當事人指出若果立法會舉行權力及特權法會議調查事情,他在立法會內的言論受到保障不被追究下可以將如何受壓的細節分開。憑常理任何人也會推斷事情大有問題,值得進一步調查。不過保皇派議員紛紛表態事件不嚴重所以不會支持舉行會議。

常理下警方執法時應該保持中立而不帶有任何政治立場。但從連串事件中都讓人看到警方面對反政府市民時執法偏向嚴緊。對支持政府一方就"手鬆"得多。叫人懷疑中立已經不存在。


近幾年香港不合常理的事太多未能一一寫下來。不過若有人叫我憑常理判斷事情,我會一面指著對方,一面仰天狂笑,然後向對方說: 你不如去食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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