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9, 2012

議員薪金該有加有減


不能不佩服那班香港立法會議員夠膽去提出加薪一倍的要求。他們不是吃了豹子膽,就是嗑了藥所以神志不清,胡言亂話。今時今日,有那一位打工仔能夠獲得如此待遇? (不是因為升職所以薪酬得到大副增加) 大概他們也感到不好意思,所以加薪要求由立法會秘書提出,但不免也招到不少人的指責和批評。


據說議員加薪一倍的理據是要和政策局長的薪金一半掛勾。我不清楚當中原理。但本來我就認為”三屍十二命”的薪金過高,不如索性對他們進行減薪好了,那議員就不再需要加薪。現在每名議員的薪金約7萬,一年是$80萬,我認為已經是一個很不錯的數字,收入比起社會中大部份打工仔好得多。還可以服務市民及社會,滿足感應該加倍才對。服務市民不是當議員最崇高的理想嗎? 當然,功能組別議員們服務的對象只是他/ 她組別的選民。那向他們拿錢加薪好了,沒有理由要全香港市民付錢。那樣他們要求加多少我也不在乎。
其實我也不是絕對反對議員加薪。但一來要看副度是否合理。當然最重要還要看議員平日的表現如何。總不可能好的壞的,有表現的沒表現的一律同樣加薪。世界上該沒有一間公司會如此安排。那些平常完全沒有表現,甚少或甚至沒有提出過質詢或議案,只在投票時才出現舉手投票的議員,我認為不單止不應該加薪,反而要減薪才對。至於誰該加薪誰該減薪,我提議不如請港大民意計劃調查主任鐘庭耀作個全民調查,然後按照議員受歡迎度作加薪標準。我認為那是個不錯的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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