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3, 2010

商業社會係咁架喇

6月份香港最熱門的新聞離不開政治,到了7月便來個大執位。最近最多人談論的新聞都和商業活動有關。一是新移民導遊阿珍怒插血濃於水的內地同胞,一是八達通售賣客戶私人資料為公司賺取豐厚收入。有報章說售賣資料令八達通賺取4千多萬元,佔了他們同期收入的3成。

八達通行政總裁陳女士本來是否認其事,後來有參與活動的前員工打電話上電台時事節目爆料,"臭事"才越揭越多。陳總裁毫無疑問的講大話欺騙香港市民。再多的解釋也只是狡辯,我勸她無謂在去作垂死掙扎,乾脆承認錯失,向受影響市道歉,然後辭職離去會是一個灑脫的結局。

這一班被八達通"賣豬仔"的市民與被民主黨出賣的選民那個更慘?他們當中誰人是阿豬誰人係阿狗?答覆只有八達通才知道。被賣了而不自知,還要受到日後無窮無盡的無聊推銷電話搔擾,應該屬於更加不幸的一群人。那班選民相對來說是很幸福了。至少他們清楚知道自己的對頭人是誰,不用當個冤大頭。

八達通老闆港鐵某高層出來對陳總裁作出批評。不過他不是針對公司出賣客戶的資料一事,而是關於陳總裁前言不對後語的處事手法。即是說,若果她一早承認事件,又或者一直否認下去,高層或許就會認為沒有問題。高層是開宗明義的說,售賣客戶資料是商業社會一般正常的活動。另有人說商業社會就是如此,中外如是。這些回應彷彿指市民大驚小怪才是不正常,是大家無知。不過我想"正常"的商業活動,並不代表那就是對的和合理,更加不代表市民就要"硬食"接受。事件先要看有沒有觸犯相關法例。就算沒有,還要看有沒有違反社會的道德標準。客人將個人資料交給某間公司,沒有理由要接受或預計對方會將資料傳完又傳,視自己私隱如無物。市民沒理由視這樣"不正常"的事當作"正常"的看待,亦不應因為商人說"係咁架喇"就無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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