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6, 2010

O靚模也有不低俗的

去年的書展,o靚模無論在場內場外都成為了香港市民的談論焦點,成功製造了不少話題,並將原來目標為了推動城中閱讀習慣的書展騎劫了。今年書展還未展開,但已經鬧出不少和o靚模有關的新聞。主辦單位貿發局認為o靚模形象低俗,拒絕她們在場內辦簽名會。O靚模界眾人有不同的反應。有的斥責貿發局虛偽。有的認為人若以低俗眼光去看件事自然低俗。有的認為香港已經沒有言論自由和正在陸沉(不明白事件和兩者有何關係?),並會去平機會投訴受到不公平對代(說者不知是否明白平機會的工作)。不過也有o靚模支持主辦單位的做法,同意有部份同行的攝影集的確意識不良,和會尊重大會的決定。

事情是否屬於低俗的品味,我想就如人是愛國還是不愛國,保皇還是為反而反,出賣定妥協,社會內是會有一個多數人認同的標準。我看過有雜誌刊登了部份o靚模的寫真照。有的身穿類似校服的超短迷你裙,坐在草地上張開雙腿露出白色內褲。有的兩女穿上很少衣服在愛撫和接吻。有的翻開另一方的短裙作可愛模樣。有的如在偷影女學生更衣情境。對我來說,這些相片絕對是在賣弄色情,品味低下惡劣。

明明是低俗的行勁,就承認是低俗好了,無謂再去多作狡辯。做人不要”又要作妓女,又要拿貞節牌坊”,那是十分虛偽。擺出那些姿勢來拍照,難道還要裝成純情玉女?你們要走甚麼路大眾心知肚明,還要去撕破真面貌就實屬不智。其實走低俗路線又如何?難道在香港作藝人只能夠打乖乖牌?在外國,不少非常成功的藝人,言行舉止都是非常大膽反叛的。

不過我亦不同意貿發局將所有o靚模的簽名會拒絕。O靚模中也有不低俗品味的,不會全都是一式一樣。正如泛民派也有路線激進的,溫和的,和非人非鬼的不同類別。貿發局應該按照不同的o靚模情況來評價,不要”一竹竿打一船人”,我認為這會是比較公正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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