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y 3, 2011

支持最低工資

經過多年的討論,香港在2011年的勞動節(51)終於實行最低工資,為這城的勞動市場寫下了新的一頁。跟其他文明國家和相鄰地方比較,香港在勞工方面的保障我覺得一直是相對落後。不時會聽到顧主對員工無情的剝削和欺壓,但員工卻是無計可施,議員愛莫能助,叫人聽得氣憤。實施最低工資應該是一個好的開始,長遠來說我相信能夠解決一些不合理的情況。所以就算現在法例盡管有不完滿的地方,我覺得也是值得支持。


現在最低工資時薪定在$28。假若一個工人每月工作26天,每天9小時連一小時用膳時間,休息日不計薪酬,這位工人在最低工資計算下的月薪是26 * 9 * $28 = $6552。這個金額是高是低?員工是否佔盡便宜?大家可各自憑良心作出判斷。我就覺得這個金額對只是一個人生活來說是勉強可以接受。若要養妻活兒,那是完全的不夠用了。

有人說推行最低工資會令大量僱主結業,做成大量員工失業。是否真的會這樣子?隨後數據便會知曉。不過若最低工資真的這樣可怕,我想不會有這樣多地方實施吧。又見到有人呼籲,若有員工因為實行最低工資而被僱主辭退,應該去找支持立法的議員晦氣。我認為這完全是本末倒置的行為。最低工資立法目的是要保障員工福利。僱主若因為支出增加,賺少了錢,或一直是以不合理人工賺取利潤,壓榨員工,問題是出於他們身上而非提倡立法者。僱主因而炒人更加是無良和短視的行為。發生如此情況應該是僱主而不是議員需要受到譴責。而若有僱主真的因為實行法例而經營出現困難,應該先想想其他開源節流的方法。真的迫不得已也可以和員工坦誠地商量薪金可否不計休息日和飯鐘錢。一個好的僱主炒人應該是放到最後的一步才去做。

4 comments:

  1. 這個是否就是「奴隸比奴隸主更積極去擁護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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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若果老闆連最低薪資都賺取不到,這樣的老闆怎樣有做生意本領,不如攞去炒罷‧其實最大支出是租金,其次是來貨,人工只佔少部份,大部分老闆只識壓制薪資,不會因才而加‧所以所謂中小企就愈做愈差,以為五六千元請個大學生,他就會替佢賣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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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最低工資實施, 有人快樂有人愁, 但總的來說, 快樂的人較多. 就耳聞和目睹的, 做清潔和保安的工友, 許多都會大幅加人工, 心情愉快了. 當然, 因為最低工資實施而失業的人, 生活就更艱苦了. 只希望他們能盡快找到新工作, 而當中需要申領綜援者, 不要受到社署職員的冷言冷語或社會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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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覺得實行最低工資後的"炒人潮"只係短期
    平時已經一日做足十幾個鐘既工作
    唔會喺你炒咗幾個人立刻少咗
    始終係有咁多街要掃, 有咁多個shifts 要fill
    除非公司願意放棄生意而炒人
    否則最後都要請返咁多人手

    我相信最後仍會取得一個平衡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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