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23, 2011

曾蔭權破壞香港法治

曾蔭權日前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的時候,借用市民的口,不開名責備公民黨為了達到一黨的政治利益,就興建港珠澳大橋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令工程暫停,有涉嫌濫用程序的嫌疑。他並且給對方冠上阻礙基建發展,削弱香港競爭力,及令香港被邊緣化等等罪名。我看到這一幕,感覺是如此熟識。記得當年盧姓女士就領匯上市提出司法覆核後也受到差不多的指責,而提出協助的鄭經翰亦被人喊打喊殺,罵得狗血淋頭,並且給予鄭大奸的稱號。今天領匯上市的結果如何,引證當天盧女士的行為是正確的。


曾蔭權一番言論我認為完全是在妖言惑眾,推卸責任,並且藐視香港賴以成功的法治。作為特區之首,他的行為叫人感到失望和蒙羞。

首先,事情的起源是因為政府就建橋一事的環評報告做得馬虎,欠缺周密,才被法院暫時禁止工程進行。一個虛心的政府,會去查找自己的不足,進行補救。不過曾蔭權政府並沒有選擇這樣做。他反而諉過於人,並以謊言和威嚇去誤導香港市民,完全表現不出這是一個有承擔的政府。

司法覆核有沒有被濫用,不是官員或阿貓阿狗說了便是。提出這種說法的人,只能夠欺騙不知就裡的市民,對法律程序稍有認識的都知道這不是事實。在香港,市民想要申請司法覆核有很高要求。事件要涉及公眾,申請者要提出足夠理據,審批由法院處理,過程獨立和嚴緊。絕不是任何人走去申請就會成功,而法院受理的個案一定是因為當中存在不公義或欠缺公平的情況,根本就不可能有人濫用的問題。

曾蔭權責罵對方提出司法覆核是為了特別政治目的,不提政府做得不好,目的是在轉移視線。而他選擇性地將這件事放在立法會討論,其實也是一次政治性行為,目的是去抹黑公民黨。市民日常就不同的事情都有比這個更熱烈的討論,例如遠的要求平反六四,近的要求反對地產霸權,消除貧富懸殊,全面進行普選,為什麼曾蔭權都不在答問大會上提出來討論,卻偏偏只選擇這一件事?曾蔭權是有口責罵別人,沒口責罵自己。

作為案件當事人一方,又是特區之首,曾蔭權公開地評論仍在司法程序中的案件,是一件非常不對的行為,因為會對法院日後判決做成影響。香港兩大律師公會和學者們都指出這樣做並不恰當。作為一個資深和最高級的政府官員,沒有理由連這樣簡單的事也不清楚。我覺得曾蔭權是明知是錯還要強而為之,目的是令工程盡快施行,做好中央政府給他做的工作,並將內地行政凌駕一切的做法搬來,犧牲香港法治的基石。這絕對不是香港之福。

2 comments:

  1. 話濫用司法程序同大陸狗官話艾未未唔可以用法律黎做擋箭牌係異曲同工,香港唔怕被邊緣化喇,有個咁同中央接軌既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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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證明了曾蔭權比董建華更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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