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31, 2011

廢人治港

之前博客Chris兄寫了一文一國兩制,認為香港慢慢會由一國兩制轉變為一國一制。我同意香港有一些事情好像正在慢慢發生變化,走向不理想的方向。但在一些重要的基礎上,例如三權分立,擁有獨立的法院而不受行政當局影響,言論自由等等仍然能夠保持。若果這些都不存在,我想會對香港社會造成極大的震撼和影響,並非中國領導人希望看到。


文中有人留言說,基本法所謂五十年不變,也只不過是說「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當中可從沒說過「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是五十年不變,基本法條文也沒有寫的。我不是基本法專家,不過我認為這可是十分新奇的理論,就是極愛國人士也不會拋出如此聳人聽聞的話來。若果因此引起社會恐慌,做成社會混亂,不知道有關當局會否採取行動拉人?

我認為說者對基本法的理解和認識並不準確。「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五十年不變是否真的從來沒有人說過?答案是不正確的。基本法是按照在1984年中國和英國所訂定的中英聯合聲明所制定,當中清楚說明了「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是五十年不變的事。中英聯合聲明是一份國際認可的條約,當中幾乎所有內容日後都轉化成為現在香港特區的基本法。

基本法沒有寫明「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是五十年不變,那是否就代表了可以改變?我認為那是混淆視聽,以偏蓋全的說法。情況就如提出基本法沒有寫明香港人有吃飯上廁所的自由,那是否就代表我們沒有呢?那當然不是。「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是清楚並多次列明在基本法內,不少官員和專家都一而再,再而三保證過的。除非香港人自願放棄,聽從毫無根據的說法,否則那是不會改變。當然,大家亦要明白「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港人治港」也不是指你和我有權可以選特首。而從回歸13年來看,「港人治港」已經清楚地變成為「廢人治港」了。

3 comments:

  1. 我沒讀過法律,但五十手不變根本不是法律的邏輯,因為很難定義什麼是變。

    可惜起草基本法時我還小,還未有能力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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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想就是有能力反對,共產黨啋你都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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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一年前番香港,發現通街都係大陸人,都講晒普通話,請問官場係咪都一樣,已經好多內地人呀?﹣Duisbu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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