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3, 2010

原居民的兇惡,非原居民的無助

作天我說過了一些關於新界八鄉甲龍村有原居民為了謀取私利用上流氓手法收地的事,今天獨立媒體登出了一篇由易汶健所寫,名為”風水為由建橋 甲龍村民被迫遷”的文章,對事件有更詳盡和深入的報導(原文)。

讀過文章後,令我更深深體會生活在新界地區那些原居民的兇惡,以及非原居民的無助。我在香港生活了幾十年,原來自己對一些事情竟然毫不知情,實在慚愧。香港政府自稱我們是甚麼國際城市,但到了今天竟然可以容許在這城某角落出現一些嚴重不公平和不文明的行為,而不作出任何干擾,我想這樣實在令國際城市之名蒙羞。。

昨天,當我看到新聞片段中那原居民如瘋狂般揮動鐵鎚,不理有人阻擋仍去企圖拆毀非原居民的房屋時,我是還天真的問為什麼非原居民不去報警求助,控告對方襲擊罪。易的文章中提供了答案。原來當時已經有警方和官員在場,但他們對那位原居民的舉動卻是完全沒有制止的企圖。當一些80後青年被警方以”開香檳”,又或一些匪夷所思的理由提出起訴,我們的警員竟然對這種清楚明顯的暴力行為視若無睹,無動與衷,我想任何人也不能理解。我們實在不能怪責有人對警方不信任和社會充滿了怨氣。

甲龍村居民林先生表示,自己雖非原居民,但是以真金白銀向原居民買入房屋居住。當政府拍版興建高鐵後,他和其他非原居民先是被原居民利誘賣屋,明顯是因為有利可圖。當遊說不成功,村民就不斷受到對方恐嚇和滋擾。他們向八鄉警署投訴,但一直得不到官方正視問題。村民以合法途徑購買房屋,又是合法的香港市民,那為什麼卻得不到合理和一般市民的待遇?警方應該好好作出回應。

文中又指出,曾姓村長以風水為理由將行人路改建為車路根本是十分牽強,因為高鐵工程和甲龍村相距很遠。住在該村所有村民都反對興建行車橋,但政府卻偏偏選擇聽取並非住在那兒的原居民村長的申請。一連串事件叫人明顯看到政府行動是向當地鄉紳傾斜,對非原居民很不公平。

還記得昨天的新聞片段中那位曾姓村長說自己一切行為都是合法的。從我所看到的他的行為並非合法,只是有人不去執法。其實電視新聞不時都有報導在新界一些地方被不知名人士當作垃圾棄置場,又或是樹木植物無端端被人全部砍伐,政府總是擺出一副愛莫能助的姿態。難道在新界地區,有些人真的可以隻手遮天,不用遵守香港法律?對於一直在港島生活的我來說,一切是那樣的不可思義卻又非常真實。

3 comments:

  1. 咦,你不是說好忙,怎麼突然文思如潮湧:)

    ReplyDelete
  2. 我是香港土生土長的非原居民,住在元朗某村。你的文章寫得很好! 我完全贊同你的觀點。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新界的鄉村只有所謂原居民,但時代變遷,今時今日新界的鄉村絕對不是只有原民,土生土長的非原居民亦佔很大比例,所以政府應該改變對非原居民的態度,不應只著重原居民。

    本人反對原居民有建丁屋的特權,丁屋(正式名稱為「小型屋宇政策」)並不是原居民的傳統權益,是 1972 年才開始有的產物,在網上搜索「丁屋政策」或「小型屋宇政策」就可輕易找到有關資料。丁權(男丁興建3層高,每層 700 平方尺的村屋之權利)已倫為原居民轉售(或與小型發展商合作)圖利的工具。

    本人反對元朗地政處現時淪為只重視(或畏懼)原居民,做事唯恐原居民不滿意,但就置非原居民於不顧。元朗地政處已淪為只為原居民服務的政府機構。

    我的 Email : rpkwfr@gmail.com

    ReplyDelete
  3. maisy - 都話勤有功,戲無益!

    水草 - 我想除非非原居民激烈反抗,否則政府也是不會做甚麼了。

    ReplyDelete

LinkWithin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