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落樓往附近的食店用膳。在一處人流比較少,燈光有點暗的街角,我被一位陌生人叫停了。
對方是一個男士,明顯不是本地人。他穿上西裝,不過款式過時,在微黃燈光下甚至顯得有些不稱身。他的外貌有點像電影”天下無賊”的老實傻少年,不過年紀要大上二十歲。他問我會不會普通話,我點點頭,他便繼續他的故事。
一切就如警訊內播放的情節。他首先說他不是騙徒(真有意思!)。自己由內地來香港找朋友。來到朋友辦公外才發現丟了錢包。他的朋友又碰巧出差。他趕時間往機場見客。最後是希望我借點錢給他,並告訴他我的電話號碼,好叫他的秘書明天來電給我還錢。
老實說,可能是他的”演技”頗不錯,人表現十分誠懇。又或者我是一個心軟的人,在熟讀警訊下自己還有一刻想過給廿元打發他走人。心想或許未知不過可能有百份之0.01的機會他是在說真話。不過當我表示自己只能給他廿元時,他堅持要求我拿出皮包來看看,我頓時生起疑心。和他對談時我沒有多大留意附近有沒有其他人在埋伏,會否我一拿出皮包便被人搶去?心念至此,我說趕時間便匆匆離開。
當時我心中是有點內疚。或許是我們都太過多疑,對人已經失去了信心,總是帶著有色眼鏡看待別人,結果可能錯過了真的可以給有需要的人幫助。不過,當我轉身後聽到對方發出一記很有力和凌厲的吐痰聲,那個內疚感卻又突然減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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