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20, 2010

只有犯錯的政府,沒有犯錯的人民

這是今天(2010/01/19)信報社評的題目。社評代表報館的立場。信報給我的感覺是一份還有風骨和公正的報紙,不像明報自封公信力第一,卻被不少人指出已經被政府收編了。我認為這文在眾多文字媒體中就上星期六反高鐵事件作出了比較合理和客觀的評論。自己雖然不是百份百同意文中所有的觀點,但也是大部份的了。

社評第一段便說:"高鐵撥款風波暫告一段落之後,我們原希望政府能夠來一次徹底檢討,針對有關高鐵的諮詢程序,以及引起反對者質疑的種種「擔憂」(例如以西九為終站帶旺該區房地產),組織一輪官民對話和解,務求令反對高鐵的激進人士了解政府要推動高鐵上馬的原因;結果,行政長官曾蔭權昨天以強硬的語氣,指上周六「部分反高鐵示威者不負責任衝擊立法會,違背香港社會核心價值及法治精神……,示威者應該反思。」" 這見到作者對官方的回應是感到失望的。當中顯示了政府沒有認真對待市民的要求,檢討自己的過失,和對不同意見者釋出善意。不過這又不是新鮮事,曾蔭權是出了名小器的,他又怎會認錯?

對於政府和有人指反高鐵者行為暴力,作者是如是的說" 示威者在上周六衝擊立法會,與警方激烈對峙,場面一片混亂,但鏡頭所見,示威者都是赤手空拳之輩,與執勤警員拉拉扯扯,氣氛火爆,但看不見有暴力行為或襲擊.....故此上周六的立法會場外抗爭是「激烈」而非「暴力」,以警隊當天出動的人力和裝備,應付這種純肢體衝突的抗爭活動應是綽綽有餘的。 " 作者對"暴力"一詞的看法和我接近。我想那些提出"暴力"指責者眼光是比較狹窄,對示威方式停留在家長式的保守層面,大驚小怪。粗俗的一點說,就係未見過"大蛇屙尿"。

對曾陰權指示威者違背了香港的核心價值,社評有這樣的回應" 很多人都認同香港的核心價值是自由、法治和人權,《基本法》賦予港人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反高鐵一役,雖然是香港近年少見的激烈街頭運動,但比起外國的反政府活動,只是小巫見大巫而已。自從全球化深入各國導致很多國家貧富懸殊愈趨嚴重,以反發展、反消費及抗拒大財團和跨國企業為訴求的一股力量漸漸冒升,經常在電視新聞見到的反全球化、反G8峰會、反世貿示威等,都來自這股一脈相承的反建制勢力,他們組織的示威和抗爭經常演變成暴力衝突,甚至不時導致傷亡,但各國政府都束手無策,只能在示威現場盡量控制場面,減少衝突,政府的基本態度仍然是容忍和克制,不會以大規模逮捕或拘控的方式嚴刑對付。這並非反映外國政府特別仁慈、容忍度特別高,而是他們明白這些街頭抗爭活動背後有深刻的社會和政經矛盾,不是靠成功「鎮壓」現場的活動就可以斬草除根,把問題解決;相反,如果政府愈施壓,走上街頭的示威者只會更理直氣壯,鬥志更加高昂。 "文中沒有直接指出反對者行為有沒有違反核心價值,但卻道出示威和抗拒不是香港獨有的事。全世界也有相同的情況,而各國政府都是以比較包容的心,而不是用上強硬的手段對待,因為那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文章最後一段是全文精粹所在。" 世界上只有犯錯的政府,才會有「官逼民反」;掌權的人要謙卑,因為權力不能濫用;我們認為特首高調譴責反高鐵人士解決不了問題,只會令社會裂痕加深。 " 作者道出了為官者應該持有的態度,實在是向曾蔭權日後的施政發出善意的忠告。就不知我們這個特首能否把忠言接納,從而改善政府和市民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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