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anuary 27, 2010

人民該有生活免受恐嚇的權利

公民黨和社民年五位立法會議員,今天終於向立法會秘書處遞交了辭職信。在無數保皇黨,親共人士及國家官員排山倒海,密集式及無理的指責,威逼和恐嚇下,正式為"五區公投,全民起義"的運動揭開序幕。我已經說過自己十分支持兩黨的行動,理由不再細說。我是打算去參加明天(星期三)晚上他們在遮打花園舉行的公投造勢晚會(7:30- 10:30)。有興趣者歡迎自行出席。

我想,幸好這件事在香港發生,否則五位議員應該已經因為這次的行動而被政府關入牢中,控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基本上,這是一條"文字獄"的罪。國內無數異見人士,就因為說了一些話,寫了一些文章,發表了一點意見,就被政府拘捕和判刑。不過,這種安定的光景也不知道可以維持多久。如若23條通過立法,社/公二黨這次的行為大有可能會被控以顛覆國家的罪。

不是我危言聳聽。在看到那一群保皇/親共人士/國家官員近來的態度,實在讓我有此恐懼。公/社兩黨明明只是叫市民出來投票選舉,對方卻執著一些字眼,張牙舞爪,把根本是和平非暴力的運動,硬要說成是要去武裝起來推翻政府,要人民流血,要搞香港獨立,反中亂港等等。無限的上綱上,肆意抹黑。正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我認為最過份的是,說這些話的人,不是如我等般的無知無權無勢的市民。他們都是滿有學問,並且位高權重,或對政府有影響力的。例如是甚麼現任或前人大,政協,前律政師等等。這又加強了對市民的威嚇性。若你有在電視中看對兩方的比較。被指要武裝起義的一方謙謙有禮,信念堅定卻平和。提出指控的卻顯得殺氣騰騰,比前者更加讓人感到心驚膽震。

我認為,一個地方的人民,只要沒有犯法,就應該享有無駒無束的言論自由。當然,發言者如若所說的話不妥當,是要面對被批評。而政府官員和那些有勢力的社會賢達,應該慎言謹行,不要動不動就以威逼,高壓,恐嚇或抹黑的手段來對付任何人。可惜我覺得香港在回歸祖國以後,不少人為了顯示政治正確,從而去獲得信任或利益的情況下,愈來愈走向我不希望看到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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