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下周三提出譴責議員甘乃威前夕,一直表現沉默,甘的前助理王麗珠女士,昨天突然發表聲明,陳述她和甘之間的事件。
王說發聲明的目的是向大家作個交代,並希望為事件畫上句號。我看過聲明,覺得內容毫無新意。我認為王所說的並不能足以証明甘乃威是因為求愛不遂而將她辭退,卻是提供彈藥給保皇派繼續攻擊甘。就甘給予王的道歉信上,他解釋了辭退王的原因是因為自己脾氣暴躁,願意作出額外賠償。王是收取了那筆款項。在我看那其實表示王是接受了甘的解釋和道歉。若王當時認為不同意,堅持是求愛不逐的說法,那就不應該收取賠償。
另一方面,王又另起火頭。她說和民主黨就事件無保密協議,這個說法明顯地跟民主黨一直所說的不同。她又說民主黨主席何俊仁答應他民主黨全體立法會議員會去譴責甘乃威,何亦否認有這回事。無疑地,王的聲明會令人對這個黨的誠信起疑。王說自己沒有政治機心,又說希望事情終結。但就她這一翻言論來看,跟本是不能夠達到目的,只會再次燃起火頭。她從事新聞業和跟隨政黨工作多年,我覺得沒有可能不知道這個聲明出來的效果。我是認為她是有口不對心的嫌疑。
另外,我記得王的前顧主譚香文說過為事件向政府有關當局投訴,但不為接受。我想除非能夠証明該局是偏幫民主黨或甘乃威(不可能吧!),否則是否表示”因愛不逐而辭退王”的指控根本就是理據不足,不能成立?王女士這樣單方面發表聲明,根本不能夠澄清事件,反而是愈描愈黑,對民主黨和甘乃威不很公平。我覺得若她是真心真意去解決事件,親自出席立法會調查,會是較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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